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1600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債務人現場查封時在場稱3樓後陽台天花板會漏水,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623地號土地上有9戶建物(門牌號碼北新路1段103、105、107、109、111、113、115、117、123號建物)占用部分,625地號上有2戶建物(門牌號碼北新路1段99號、101號建物)占用部分,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因本件拍賣標的均須一併為移轉登記,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