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及債權人陳報狀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現況如下,請應買人注意、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一)本件執行標的即房屋門牌號桃園市八德區豐德路20巷13弄15、13號係打通狀態,且四樓均有增建。嗣債權人陳報兩房屋門牌重建而合併為一戶,現由債務人子女與保母等居住使用。(二)房屋門牌號桃園市八德區豐德路20巷13弄15號四樓供奉神祠。
二、1005、1007建號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自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
三、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