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505建號拍定後點交(110年9月8日查封時發現係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385-1及385-2地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0年9月8日指界時發現385-1地號土地係為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路16號至16-6號建物前方騎樓之長形空地及鈴木華城社區門口之空地;385-2地號土地係為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829巷5號建物右斜前方之空地,前開二筆土地上均無建物占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