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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不動產查封時,據蔡姓在場人表示,債務人係其堂兄,該屋係上一輩繼承下來之三合院式建物,債務人所有部分係三合院主屋右側之第1、2間(經地政人員測量,與稅捐資料面積相符),有獨立出入口及電表,債務人未居住該處等語,準此,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依鑑定報告所載,查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影響交易價額情形;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定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併與說明。
三、若符合租地建屋或對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有地上權或其他法定優先承買規定者,亦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主張優先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