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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在場,惟現況有人居住使用,屋內凌亂。嗣經債權人查報,房屋為債務人自住使用,標的無漏水、災損及非自然死亡等情事。
二、據地政人員指稱,119地號土地為265巷2號房屋旁之防火巷,其上有地上物占用,外有鐵門封閉;106地號土地為265巷單號排房屋後方防火巷,部分遭單號排房屋占用;115地號土地為265巷底之道路,部分遭265巷11號房屋占用。
三、拍定後僅就建物點交,土地均僅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為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本件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注意。
■本件拍賣106、115、119地號土地登記謄本載明「全筆為法定空地」。
■本件拍賣土地為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民國83年9月5日)第二種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