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乙標建物查封時,自2124建號-2129建號(部分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等建物內部均打通使用,只有輕隔間隔開,無門牌、且內部建物僅有一共同出入口大門,亦無門牌。現場內部為空屋,雖未斷電但有無斷水不確定,據地政人員指稱:2124建號建物位於進入大門之右側,其現間隔之面積與謄本相符;2125建號建物亦同,只是牆壁之部分稍微占用走道,面積亦與謄本相符,陽台部分與謄本相符。據在場債務人之員工表示:其無管理標的之權限。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二、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