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1)317、320建號打通,無水、電,無人居住使用,地上堆置垃圾土石,部分天花板油漆剝落。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2)本件房屋4號、6號門牌標示所在為該棟建築物之2樓,其出入口有二處,分別位於新北市土城區頂埔街105巷及43巷,且二處出入口位置在外觀上均顯示為1樓,惟43巷之出入口實際為該棟建築物2樓之出入口,本件房屋則在該出入口之地下層,實際之出入口在105巷,並無門牌標示。而地下層房屋,是否有採光不佳、通風不良,及是否宜居等問題,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建物經鑑價公司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本院履勘及調查時,除發現部分天花板油漆剝落外,沒有發現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債務人在執行過程,沒有表示存在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購買法拍房屋均存在一定風險,應買人若有疑義或不願承受風險,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4)2230、2231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隨時有被建管單位拆除的風險,拍定人也無法持本院核發的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