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866建號建物位於臺北市文山區興隆山莊內,為一棟二層樓透天建物;經履勘確認該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屋內冷氣、瓦斯爐具已拆除,留置有桌椅、些許雜物及垃圾,有1台電視及2台洗衣機放置屋外;房間放置有床墊、衣櫃,其中主臥內之1個衣櫃內掛有11件衣物;另系爭建物無地下室亦無配賦車位。又該建物坐落之基地即806地號土地經地政人員確認包含階梯走道之一半,806地號有興隆路4段1巷68號增建物(約6.18平方公尺)、興隆路4段1巷69號後方遮陽板(約12.65平方公尺)占用;參照本院110年司執字第57286號拍賣公告所載,據68號現住人表示不清楚有占用,69號現住人則表示沒有占用,應買人須自行解決806地號土地與前述合計約18.83平方公尺地上物之法律關係。又806地號下面有一長方形空地,有設置鐵門,依本院110年司執字第57286號執行筆錄之記載,據興隆路4段1巷69號之住戶表示他與債務人均持有開啟門鎖之鑰匙,債務人表示該鑰匙已遺失,請投標人注意。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11月9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45458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112年11月13日北市警文一分刑字第1123027994號函覆,經派員至興隆路4段1巷84號查訪,未獲有該建物曾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之資訊,且該分局未有建立相關檔存資料可供查閱;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11月10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84861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依核能安全委員會112年11月15日核幅字第1120017377號函所示,本建物未包含於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866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806地號遭興隆路4段1巷68號、69號建物、階梯走道占用之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其餘部分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