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後經本院再次至現場履勘,債務人在場,屋內均已騰空,為空屋狀態,僅地上有些許雜物,且已斷水斷電,顯無人居住。債務人表示房屋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及非自然死亡情形,屋後有增建。本件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依不動產鑑定報告書所載,經鑑定人自建物外觀及查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台灣凶宅網,查無海砂屋、輻射屋、非自然死亡情形,然因本院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以及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不動產交易價值之特殊情事(如:工業住宅、嫌惡設施…等)。而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及不動產鑑定報告等相關資料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日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賣或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件拍賣之322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增建面積以地政機關函覆之測量成果核列,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