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本件建物為債務人自住使用,拍定後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使用情形
一、經地政人員指稱及查封筆錄所載,本建物五樓陽台有增建(雨遮,即688建號),現由債務人自住使用,建物為五層樓透天,與左右相連,有壁癌情形,767地號土地為建物基地坐落,其餘土地均為社區巷道,其中766地號土地部分有平東路239巷321弄27及29號之車庫占用,惟占有權源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本件所拍賣之688建號增建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之危險,不得異議;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土地均為建築基地及社區巷道,故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