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本院民國111年3月1日查封筆錄所載,本件拍賣標的屋況老舊,天花板及牆面油漆剝落,並有大面積壁癌,增建部分與主建物使用同一出入口,屋內堆置許多雜物,據鄰居陳述,現無人居住,債務人只是偶爾回來收信件,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所拍賣之建物含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下稱系爭建物),系爭建物使用鄰地金龍段2地號部分,其權屬非債務人所有,且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系爭建物所有權登記,並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系爭建物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