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於現場查封時,據在場承租人表示:1樓通往2樓樓梯打掉,但並未封閉,僅以鐵板蓋住,建物內部牆壁有部分外漏,室內如雨大時會淹水,又該建物內部電線配置有問題,同時使用電器易造成跳電;因現由第三人承租至民國113年4月14日止,是拍定後不點交。
編號2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函稱,本件增建部分為防火巷水平增建,屬既存違章建築,已拍照建檔列管,請投標人注意。另據鑑鑑報告指稱:土地部分距離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受汙染場址控制範圍約218公尺。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