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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本院現場查封/履勘時在場債務人稱,兩建物打通使用,但統一由2864建號建物出入,2865建號建物則無對外之出入口。2864建號建物部分隔成出租套房,惟目前無人承租,兩建號建物現全由債務人及家屬自住。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據本院現場查封/履勘時現場目視可見2864建號建物陽台上方及房間有漏水情形,廚房柱子有裂痕;2865建號建物房間天花板有漏水狀況,房間柱子有裂痕,債務人稱係因地震所致。另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8月24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33535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1年8月29日會輻字第1110012015號函覆,無輻射偵測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8月26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168139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以上供應買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