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房屋為空屋及停車位無人使用,拍定後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1年6月16日勘驗時,編號1之建物為停車場,債務人分管之停車位編號25號,為平面車位,無人使用;屋內已斷電,無人居住,屋內格局5房2衛浴。社區總幹事表是依社區規約第10條第8項規定,社區房屋因遭拍賣,其承購者需負擔積欠之管理費,債務人就標別1之不動產截至111年6月止欠繳管理費新臺幣97,110元,另表示編號2號建物配賦25號停車位。
二、就拍定人是否承受債務人積欠管理費所生糾紛,應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