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在場第三人即大樓管理員許○○稱,現無人居住使用;另99-6地號土地,其上有門牌號碼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36巷37弄13、15、17、19號建物坐落。99-6地號土地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10-2地號土地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信義計劃特定專用區)。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拍定後,除506、507建號建物查無明確之分管契約外,其餘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