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111年8月2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導往現場,據地政人員稱建物有增建,1459地號部分為五豐街3巷41號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經本院職權函詢建物使現況,據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函覆建物經多次查訪敲門未獲回應,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且房屋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費不明,又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1459地號土地範圍,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本件房屋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各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