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526建號點交,其他部分依照使用情形所載
使用情形
111年4月14日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因本件標的有漏水問題,得債務人同意已開鎖,入內後發現為空屋,無大型家具,社區總幹事表示債務人並未居住於此,6樓房屋內有內梯可達到7樓,7樓亦為空屋。本件標的有增建,前主委表示先前漏水是從7樓陽台漏到6樓,現在仍會漏水。本院另於111年5月10日會同地政人員測量增建,18車位是平面車位但其上有停放重機,總幹事稱重機應非債務人的,債權人後陳報不知租客為誰,應是與債務人口頭承租,故本院就停車位部分不點交,惟現場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新北市政府違章拆除大隊111年6月27日函因本件增建為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
車位有無出租及其使用情形不明,債權人查報不知租客為誰,拍定後不點交。
13890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