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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房屋由第三人居住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暫編1187號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慈安段474地號、475地號土地即門牌號碼慈安段317建號(門牌慈安路64號)建物座落之基地。本件房屋無嚴重漏水之情事。在場人潘0華稱:上開房屋係由伊與潘0國居住使用,債務人平時未居住於此。
宜蘭市公所:本件為「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住宅區」。
鑑定報告:本件鄰近慈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