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5360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親屬居住使用,頂樓(5樓)加蓋部分與4樓內部不相通;另據債務人陳稱系爭建物之客廳及房間部分天花板於下大雨時會漏水,無增建情形。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12月29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41881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1年12月29日會輻字第1110018669號函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2年1月3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13058968號函覆,未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1月31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064401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5360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頂樓(5樓)加蓋部分不在本次執行拍賣範圍內,拍定後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