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2年6月21日現場查封時,房屋大門已無門鎖,可直接推門進入,屋內幾乎已清空且已斷水斷電,經詢問社區副主委有無海砂屋、輻射屋、非自然死亡、地震火災受損受創、嚴重漏水等情形,稱均未聽說。惟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112年5月22日蘆警分刑字第1120015663號函所載,本件標的址於民國110年1月31日通報發生非自然死亡案件,請應買人注意。
二、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本件814地號使用分區為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2年12月18日)之住宅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