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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3860建號經本院現場查封,債權人在場稱現由其夫妻、債務人夫妻及其子女、與二人之母親共同居住使用,並無租賃之情形,亦無車位,屋內物品大部分為債務人所有,少部分為債權人所有,另屋內神龕、祖先牌位係由債務人管理使用,債權人及債務人之姐姐陳稱房子本來有漏水,但重新翻修後已無漏水問題,且無其他影響交易之情事,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
三、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