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277及2126建號拍定後點交(依據債權人於112年2月14日具狀陳報:其於112年2月10日至現場會同員警勘查房屋使用現況,經詢鄰居稱本件標的現為空屋,因屋內尚有祖先牌位及頂樓尚有鴿舍,故偶有家人至屋內祭拜祖先並餵養鴿子,惟於祭拜及餵養後隨即離開,並無住在該屋內,另於111年12月30日勘測時發現2126建號現作為鴿舍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126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與主建物277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之執行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