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1256建號拍定後點交。
使用情形
112年7月20日債權人導往現場查封,債務人妹妹表示債務人住在這裡,債務人亦到場表示尚有其他債權人會聲請執行,房屋目前無漏水輻射屋。本件有增建,惟現實狀況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754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增建部分占用鄰地,即新莊區豐年段879地號及883地號,地號所有人若有符合土地法或民法優先承買權資格,請於收到本院第一次拍賣程序通知後10日內,向本院具狀並提出相關文件表示,逾期不表示,本院不再通知後續拍賣程序。1754建號依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表示為既存違建,拍照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