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房屋現況雖已辦妥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但仍屬裝潢施工中俗稱毛胚屋,現場並搭設有鷹架、門窗水電及電梯均尚未完成。土地部分除房屋坐落之土地外,其餘部分為空地或休耕水稻田。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四、本標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本標為農舍之投標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者」資格始得投標,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1、稅捐稽徵單位開具投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2、前開清單房屋之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或其他足證該房屋非農舍之相關資格。3、投標人切結無自用農舍證明書等文件。
六、本件標的已有成立房屋租約,故拍定後不點交。
七、本標如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