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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件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現無電源,其內遺有物品,拍定後點交。據債權人指 稱有地下一層坡道平面停車位編號為282號之車位,編號僅供參考,拍定後不予點交,惟其 實際情形仍應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二、本件於前案拍賣之使用情形曾載有本件標的物有非自然死亡事件發生於內,惟實際情形仍 請應買人於「應買前」應自行查明(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社區管委會、派 出所等詢問),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賣。
編號2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 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指稱,本件增建部分為既存違章建築,已拍照建檔列管,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