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109年12月8日假扣押查封,第三人佛堂管理人蘇○宏在場稱,現由佛乘宗大緣精舍作為佛堂使用,因第三人尚未為法人登記,故由債務人為所有權登記名義人,並提出信託契約書影本為證,且無影響交易之特別情事。嗣後經本院再於112年7月4日現場履勘現況同前,本件現由第三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二、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0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