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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534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屋內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請投標人注意。
(一)現場揭示查封時,按鈴無人應門。
(二)法院囑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派員查明使用情形,經詢問社區總幹事,房屋目前無人居住使用。
(三)經法院函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該局檢送刑事勘察查詢紀錄1份,載明:拍賣標的「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於111年11月17日下午14時50分勘察現場,地面有一平底鍋,內有燃燒完之木炭灰燼,被繼承人張OO斜躺床上,屍體已發黑腫脹、流出屍水。
(四)又本建物含1停車位,該車位內有停放一台車輛。因停車位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其使用依法應由共有人協議之,故停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陸佰肆拾柒萬柒仟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貳拾玖萬陸仟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