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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屋內無人。故,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6,000元。
四、本標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丁、戊、己、庚標分別拍賣,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按上開各標順序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定亦可撤銷拍定。
六、本件暫編145號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標伊柚段1360地號土地座落門牌號碼南澳鄉東岳路10號房屋,其餘部分為屋前及屋後空地。南澳鄉東岳路10號房屋為未保登建物,為一層樓,屋前有鐵皮屋雨遮,頂樓有屋突。本間屋內無人,但有債務人信件。
八、本件暫編145號建物,部分占用鄰地即第三人所有之伊柚段1340、1345地號土地,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該占用鄰地部分之土地非屬本件拍賣標的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