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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會同員警開門入內。屋內雜物一地,有酒瓶、菸蒂等物品,客廳有神明廳,牆上及門上貼有民間信仰物品,3房均雜物堆置。據地政人員指稱前陽台有增建。復經本院函請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查調房屋實際狀況及占有使用情形,經該局函復,據樓上鄰居稱債務人有居住於該址。
本件2438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