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390、6600建號建物現為債務人及其親屬、朋友居住使用,為3房1廳2衛浴之格局,屋內有神明廳,目前其中1房間從111年1月起借用予朋友即第三人張嘉孟使用迄今,無書面契約,僅口頭成立使用借貸契約,無定使用期限;標的6600建號建物為前、後陽台之增建部分,請投標人注意。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3月17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11453號函覆,自96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3月17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01125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112年3月28日北市警松分刑字第1123035153號函覆,自90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27日止,查無有非自然死亡情事之相關報案紀錄。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標的390、6600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該建物於查封前已借予第三人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拍賣之6600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3月31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26015110號函覆所示,6600建號建物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1樓前、後),經現場勘查無施工中興建情形,依現行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相關規定,予以拍照存證處裡;嗣後恐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47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30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