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現出租與慈關生命事業有限公司作辦公處所使用,租賃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租金為每月6,000元,訂有書面租賃契約可稽,故拍定後不點交。1006-1地號土地係分割自1006地號土地,其位於師大路102巷20號及22號建物後方,房屋有部分坐落其上。1005、100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1006-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二、據債務人稱本件拍賣建物有重大漏水,牆壁鋼筋外露,並提出相片可稽。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10月5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40416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受理旨揭地址火災發生案件紀錄;經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所公告,所有已發現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通稱輻射屋)均為民國71年至73年建造之建物,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在71年11月至75年1月間,本件建築物完成日期為67年9月2日非屬前揭公告區間;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2年10月16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23072898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10月12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72418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