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2年12月13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債權人並到場開啟鐵門。地政人員稱本件有增建。經本院檢視屋況,有電、無水,整棟建物嚴重漏水、油漆剝落,目前為空屋,債權人稱並無其他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
二、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內,乙種工業區。
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如經行使優先承買,則就拍定時所預繳之保證金無息發還。
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人玉山銀行於113年2月6日具狀稱所擔保之債權業已清償,故仍於拍定後塗銷。
第1168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拍賣建物囑託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且查最近五年迄今之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