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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定後點交。
㈠現場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
㈡經本院囑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派員查明使用情形,該分局函覆: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
二、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60,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