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建物拍定後點交。土地依現況點交。
二、112年7月13日現場查封時,債權人代理人稱,30726建號建物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經由外觀檢視,1樓有部份有增建,無獨立出入口,2樓鐵皮部分均為增建,非鐵皮部分,有部分增建。鐵皮部分與非鐵皮(水泥牆部分)以牆相隔,非鐵皮部分,無獨立出入口,鐵皮部分有獨立出入口。經鎖匠開門後,檢視屋內,該房屋1樓部分為石牆及水泥牆建造,2樓部分為水泥建造,部分為鐵皮,1樓面對大門左側有鐵皮屋凸出。1樓外部牆面有水泥塊剝落情況。
三、屋內1樓有放置家俱,及2間房間,部分推放雜物,牆面有部分裂痕;2樓非鐵皮部分推放雜物,部分放置家俱,鐵皮部分屋況尚可。
四、43地號土地,位於30726建號建物大門右側,部分為建物占用。42、42-1地號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
五、本件拍賣之30982建號建物房屋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應買,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9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8,20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本件為判決分割共有物,如拍定人非共有人,應通知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第5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