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快速聯絡
諮詢專線:
線上諮詢:
或由專員為您服務,請留下
快速
聯絡

公館國小鄉村透天

宜蘭縣壯圍鄉紅葉路77之1號(未保存)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Uhomes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496.7萬
開標結果
拍定554.6萬
  • 公告坪數
    151.49
  • 每坪單價
    3.27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4/07/03 10:0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99.4萬
聯 絡 人
林協理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151.49
主 建 坪 數
附 屬 坪 數
公 設 坪 數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151.49
土 地 坪 數
88.22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房 屋 類 型
其他
結   構
空白
屋   齡
0
樓 層 別
全棟/3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會員資訊

請登入會員查看

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司執字第23758號丙標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分割共有物
抵 押 權
無抵押權設定
筆   錄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丙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丙標無抵押權登記。
三、本件丙標標的於民國112年11月22日查封時,由聲請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及測量,土地上坐落紅葉路77之1號建物、75號建物前半部三分之一,77號建物後半部。建物部分,因聲請人趙○○美在場而進入屋內,係為其自住使用,經現場調查,依肉眼觀察,無嚴重漏水之情事。鄰人稱:無海砂屋等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丙標建物經現場調查所得:建物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及建物內並無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法院資源有限,調查難以盡善盡美,請有意投標之人再次自行查明。本件丙標土地僅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丙標建物由聲請人趙○○美自住使用,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丙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丙標土地及建物之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就全部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
七、丙標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八、丙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九、丙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十、丙標內暫編135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十一、丙標暫編135號建物有一部坐落同段1072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佔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十二、本件於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請拍定人耐心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使之要件,則本院將於該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之投標保證金。另請於投標前先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並請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或管制,以做為是否前來投標之參考。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6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94,000元。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496.7
開 標 結 果
拍定554.6萬
  • 公告坪數
    151.49
  • 每坪單價
    3.27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4/07/03 10:0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99.4萬
聯 絡 人
林協理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