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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依現況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位於喜凱亞渡假村社區內A棟,經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有水有電,適當家具擺設,大門門口不明原因磁磚澎起,2房2廳,另有一和室,無人生活居住之跡象。經債權人詢問管理員,稱房屋配有一車位,位於B1之173號,為平面車位。復據估價師稱屋內前後陽台均外推。又依鑑價報告記載,室內部分地板損壞。另經本院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查調房屋實際狀況及占有使用情形,據該局函復,標的現無人使用,經詢保全稱建物無因火災受損或曾有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公告應買。
二、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0,259,16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052,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前揭停車位部分,停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謄本中載明,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暨占用情形等,應買人應查明自理,不得以此爭執,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七、本件拍賣土地屬「萬里都市計畫」之住宅區。
八、本件拍賣以標的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