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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據地政人員指稱,499─6、499─7地號土地為243、244建號建物之建築基地;243、244建號建物無增建,另建物二樓室內打通。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玖佰伍拾貳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壹佰玖拾萬肆仟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