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4373建號拍定後點交。停車位係拍賣共有部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故該部分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4月22日現場查封時,社區保全稱有停車位編號B2─745號,經進入房屋內部檢視已搬空,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參佰伍拾參萬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貳佰柒拾壹萬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消。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