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㈠357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於民國113年5月25日至現場調查房屋現況為空屋,已閒置多年,現無人居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3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70,000元。
四、無抵押權登記。
五、本件係變賣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第1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