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門牌號碼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3段319號12樓房地目前由債務人之子黃彥欽出租予第三人楊馥蓮,租期自民國109年12月15日起至113年12月14日止;門牌號碼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3段323號地下1層之1房地目前由巨蛋東京花園廣場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出租予安樺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安樺公司),租期自民國106年9月1日起至117年2月28日止,安樺公司再經該管理委員會同意轉租予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場為健身工廠)。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查明,上開房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二、建物經鑑價公司調查,沒有發現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本院於執行過程,沒有發現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購買法拍房屋均存在一定風險,且沒有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應買人若有疑義或不願承受風險,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停車位屬約定專用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況、編號、有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住戶規約決定,故應買人應買前應自行查明清楚,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就停車位所為註記,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就此亦無權利瑕疵擔保請求之權利。
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可能需相當時日(數月至數年不等)。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於該爭議確定時,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