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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拍定後點交。
使用情形
一、執行標的屋內已無水電,無人居住,遺留有大量之廢棄物及雜物,2樓有嚴重漏水情形。系封建物之前方為宮廟之神壇使用,故1樓尚遺留有神像、祖先牌位。經地政人員測量後稱,系封建物1樓前遮雨棚、後側廚房及2樓後陽台均為增建。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本件建物於現場履勘時經按鈴無人應門,會同警員、鎖匠開門入內,屋內灰塵滿佈且已斷水斷電,為無人居住之空屋,於拍定後點交。
四、本標內暫編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五、經本院函詢警局就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就此部分均未獲上開單位回覆。是否確有上開情事,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並斟酌是否投標應買。
六、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6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