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3296號據債務人稱目前為債務人等及其家屬共四人居住使用,屋內有一樓梯通往頂樓,另據地政人員稱本件五樓無增建,僅係前後陽台往外推,建物有地震受創情形,大門天花板處有漏水痕跡,本件拍定後點交。
2、5649號建物為水泥建築物,隔成四間房間,另有間一廁所,建物外之空間為整棟建物共用,由外部樓梯進出。本件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列為屋頂垂直增建既存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表示皆無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7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5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