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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64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95,0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建物查封時無人居住使用,於拍定後點交。共同使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六、593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八、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除拍定人為共有人情形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