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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3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90,000元。
四、本件拍賣建物為債務人居住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本件拍賣建物屬興建完成之農舍,應買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之條件,且應買時須提出⑴稅捐稽徵單位開具投標人最近一年度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⑵投標人最近一年度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所載之全部房屋使用執照影本;⑶投標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附於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內,違反者投標無效。
六、附表編號2之建物(1423建號)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部分坐落鄰地上,即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或鄰地所有權人主張拆屋還地,則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