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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1(173-35地號)(權利範圍440/100000):150萬元。
土地2(173-22地號)(權利範圍440/100000):85萬元。
建物(11724建號):165萬元。
合計:400萬元。
保證金:120萬元。
二、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三、拍賣建物現場並無懸掛門牌,位置係由走廊大門進入後正對面之門扇,現由債務人家屬自住,拍定後點交。另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