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3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11,000元。
四、本件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關於有無使用上之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參閱相關法規。
六、據查封筆錄記載,債務人表示本件標的物係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中,拍定後點交之。
七、本件暫編第755建號之建物,係第29建號主建物之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且無獨立出入口,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決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