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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備註
一、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保證金新台幣:900萬元。
三、抵押權及限制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四、拍賣建物查封時1至4樓均出租他人,租金及租期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另依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之函文,拍賣建物於95年1月1日有火災報案紀錄,案件類別細項描述為火災誤(謊)報。另於約半年前,三樓租客因年老過世,請應買人注意。
五、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