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之不動產查封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據在場之債務人員工稱,上開不動產均由債務人營業使用,並無出租予他人。
二、福星路528號建物分為二獨立空間,一部為債務人經營地球村補習班使用,另一部為閒置空間,兩空間內部不相通,經執行人員目視,內部似有一扇門,惟無法開啟。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69,32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0,798,1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均塗銷。
五、拍賣之建物,據在場債務人員工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其他情形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是否有上開瑕疵,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上開瑕疵為由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賣之建物增建部分,與主建物併同查封拍賣,且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七、拍賣之265、266、279、280地號土地涉及重測,相關權利義務關係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八、拍賣土地之現使用分區,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詳如附表備考欄所載。惟如與本公告不符,拍定人不得主張撤銷拍賣,投標人宜事先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