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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㈠662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3年4月25日現場勘查時,經開鎖入內檢視房屋現況為空屋,無人使用,屋頂有漏水情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10,000元。
四、無抵押權登記。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0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