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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房 桃捷綠線G10站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55號6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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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1423萬
開標結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40.57
  • 每坪單價
    35.07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01/08 10: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285萬
聯 絡 人
陳先生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40.57
主 建 坪 數
22.26
附 屬 坪 數
2.47
公 設 坪 數
3.78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5.60
車 位 坪 數
12.06
車 位 屬 性
車位
捷 運/火 車
桃捷綠線G10站
房 屋 類 型
電梯大樓
結   構
RC
屋   齡
28
樓 層 別
6/15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會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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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金融拍賣中心
案   號
113桃金職七字第164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拍賣抵押物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經法院查封、指界時,承租人陳O仁在場,現況為一般住家,並表明有一車位B1─59,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據債權人陳報,屋內無海沙漏水輻射屋之情事。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二、本件租賃契約租賃期間自民國112年9月25日起至民國113年9月24日止,於查封後屆期,視為不定期租賃,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件執行標的經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聲扣字第19號裁定辦理禁止處分登記,拍定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無從塗銷禁止處分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處分機關聲請註銷限制登記,然是否塗銷禁止處分登記及可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仍由調查局及地政事務所依職權辦理,若無法塗銷禁止處分及辦理移轉登記,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仟肆佰貳拾參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貳佰捌拾伍萬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線上查詢所載:3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桃園市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住宅區,供投標人參考。(惟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投標前宜自行查詢)。
六、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七、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八、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及命債權人查報或函警訪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九、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依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1423
開 標 結 果
待標中
  • 公告坪數
    40.57
  • 每坪單價
    35.07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5/01/08 10:30
  • 拍  次
    1拍
  • 點交情形
    不點交
  • 保 證 金
    285萬
聯 絡 人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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